中国税务 1996年 第7期
领导过问之前……徐志
领导过问之前……
上一篇 下一篇经常见到这样的报道:某个纠缠几年难以解决的问题,在领导的亲自过问下,很快得以妥善解决;某件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多时未有结果,在领导的亲自过问下,很快得到严肃处理;某普通老百姓的正当要求长期得不到满足或合法权益受到粗暴侵害,四处求告无门,只好诉诸领导,在领导的亲自过问下,很快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读了这些报道,在对这些领导同志可贵的务实精神表示敬佩和称颂之余,常常禁不住要问一句:在领导过问之前,这些能办成的事情为何迟迟不能办成?能查处的案件为何不能及时查处?能解决的问题为何迟迟得不到解决?
一个问题、一个案件、一件事情不能及时办理或处理,有着诸多方面的原因,但不外乎客观原因与主观原因两类。矛盾的尖锐、情况的复杂、问题的棘手等属于客观原因;不认真积极地对待,不及时主动地想方设法加以解决,而是图清闲、怕麻烦,或是顾虑重重、前怕狼后怕虎,甚至心中有鬼,不愿处理、不敢处理,等等,则属于主观原因。本文开头提到的种种事例,之所以在领导过问之前没有能够解决或处理,一经领导过间便迎刃而解,很显然多数是主观原因从中作祟。领导在解决问题之前,也要问问下边为什么拖着不办。一些手中握有一定权力的同志,忘记了“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这一基本道理.背弃了党的全心圭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对群众的疾苦漠不关心、置若罔闻,对本职工作马马虎虎、不负责任,对违法乱纪行为查处不力甚至熟视无睹、听之任之,辜负了党和人民的信任。他们目无群众,却不敢目无领导,领导一旦过问,便不敢懈怠,十分卖力地化解矛盾,处理问题,其中的功利心态不言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