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6年 第10期
征文
纳税是件痛苦的事
上一篇 下一篇纳税既然与死亡一样不可避免,想必也是痛苦的——因为,死亡之于当事人,以及当事人的亲朋好友总是痛苦的。
明知是痛苦的,还要去做,而且是一板一眼,老老实实地去做,这其中难道有什么魔力吗?如果说有,那就是法的魔力。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这个义务是具有强制性的,换句话说,就是不纳不行。这好比“良药苦口利于病”,得了病很难受,不吃药不行,而且有行为能力的人一向都会选择吃药这一痛苦之举,就是没有行为能力的人,别人也要千方百计想着法儿劝他把药吃下去。一边是病痛,一边是吃药,两痛相权取其轻,吃药当然是理智的选择。
纳税之道亦然。活生生地把“自己的”钱缴给国家,本能反应确是件痛苦的事。若再不理解“义务”一词的真正涵义,越琢魔就越觉得纳税苦不堪言,主动纳税意识、自觉纳税行为当然就无从谈起。由此可见,依法治税的前提必须是提高公民的纳税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