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7年 第12期
一定要抓好规范政府收入机制这件大事情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高培勇
一定要抓好规范政府收入机制这件大事情
上一篇 下一篇江泽民总书记在勾画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战略的蓝图时,把“完善分配结构和分配方式”问题,提到了全党和全国人民的面前。可以说,这是着眼于下世纪初在中国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做出的一项重要的战略部署。
完善分配结构和分配方式,首先要完善政府部门本身的分配结构和分配方式。说得更明确一些,就是要规范政府部门的收入机制。
这些年来,政府部门收入机制不规范的矛盾一直在困扰着我们。一方面是预算内的规范性财政收入在gdp中的份额持续下滑;另一方面,游离于预算之外的各种非规范性政府收入(如预算外收入、没纳入预算外管理的制度外收入和财政收入退库等)又不断膨胀。按最保守的估计,目前各种非规范性政府收入和预算内财政收入之比,大约为3:2。以1996年预算内财政收入占gdp的10.9%这个比重数字推算,非规范性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则为16.35%。也就是说,规范性和非规范性的政府收入相加,要占到gdp的25%以上。其中,非规范性的政府收入又大大多于规范性的政府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