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7年 第2期
税务法规公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城乡信用社若干税收、财务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1996年12月16日 国税发(1996)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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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城乡信用社若干税收、财务问题的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报告总局。
抄送:国务院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 哈尔滨、长春、沈阳、成都、南京、武汉、西安市国家税务局
城乡信用社若干税收、财务问题的暂行规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组建城市合作银行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为了保证改革的顺利实施,现结合城乡信用社的实际情况,对城乡信用社(包括城市信用社、城市信用合作联社、城市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信用社)若干税收、财务问题规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