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7年 第8期
八面来风(杂谈漫语)
公开用税值得提倡
上一篇 下一篇采取多种有效形式,把税收法规、有关政策规定、办事程序直接交给纳税人,由社会各界监督税务部门执行税法的公开办税工作已推行多年,且有效地保证了国家税法执行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相对于公开办税的“公开用税”工作,其重视程度远远不及公开办税、最近《人民日报》刊出“南京市政府今年准备拿出2000万元个人所得税收入,用于解决困难职工生活问题,社会反响强烈,纳税人感到无尚光荣”的消息。
这给了我们一个重要启示。“公开用税”至少有五个方面的效应:一是利于税务部门严格执法,加快推进依法治税的有效进程;二是利于普遍提高公民依法纳税意识,使纳税人更加亲切地感受到依法纳税光荣,进一步理解支持税务部门的工作;三是利于进一步强化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从根本上改善税收环境;四是利于强化廉政建设,从约束机制上,增强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提高干部的整体素质;五是利于树立政府形象,让社会各方面更加体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社会主义税收性质。“公开用税”值得提倡,愿更多的地方政府,象南京市政府这样“公开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