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7年 第10期
纳税人
锦西炼油化工总厂的纳税观
上一篇 下一篇位于辽西走廊葫芦岛市的锦西炼油化工总厂是中国石化工业总公司所属的国家特大型企业。近年来,在部分国有企业效益下滑,资金短缺的情况下,该厂面向市场,积极转换经营机制,坚持以销定产,按市场需求制定生产方案,及时调整生产结构,使产品适应市场需求。目前该厂年原油加工能力为500万吨,年销售收入50多亿元,产品远销日本、美国、东南亚等地;企业在“八五”至“九五”计划的第一年共为国家上缴税金30亿元。
“厂富不后国家,创利不忘缴税”是该厂笃守的原则。按时足额缴纳税款是该厂纳税观的真实写照。每年伊始,该厂领导就积极配合税务部门认真分析税源变化情况,寻找新的税收增长点,实现税款按月按季均衡入库。为了保证国家税收及时入库,他们克服了资金紧张、拖欠货款所带来的困难。几年来,企业从未发生过一次迟缴或缓缴税款现象。1996年12月征期,该企业为按时缴纳一笔1000万元的税款,延误了向辽河油田支付货款,企业面临被关闭管道的困境。主管经营的副厂长专程去了两次辽河油田,向对方说明了情况,取得了对方的谅解和支持,从而为完成全市财政计划做出了突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