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8年 第3期
征收管理
关于我国保税区税收政策和管理的问题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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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税区是我国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密切国际经济联系的产物。自从1987年12月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深圳市沙头角保税区”(于1991年5月底经国务院确认批准)以来,我国已在沿海地区兴建了15个保税区。我国建设保税区的根本目的,就是要改善我国投资和建设的软环境,特别是利用海关保税的独特条件,最大限度地利用外国资金、技术发展外向型经济,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并使其成为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的“连接点”,促进我国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规范、科学的政策和管理方式是保证保税区高效运作、快速发展的基础。保税区的政策和管理,主要包括海关对保税区的政策和管理。也包括税务部门对保税区的税收政策和税务管理等内容。由于理论认识及实际监管需要等方面的原因,海关对保税区的关税政策及监管办法比较完备,而税务部门对保税区的税收政策及税务管理则没有跟上保税区发展的步伐,存在相对滞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