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8年 第4期
税制建设
我国出口商品退税率政策的选择
上一篇 下一篇1996年下半年以来,我国外贸出口形势开始好转,出口贸易一直保持着较高的增长速度。预计这种形势会继续下去,短期内不会发生变化。在此情况下,应采取什么退税政策,特别是如何调整出口退税率,借以巩固和发展当前外贸出口的良好势头,转换出口企业经营机制和优化出口商品构成,值得认真研究。本文就出口退税率的调整问题作些初步探讨。
一、对当前外留出口形势的基本分析
出口退税制度是为外贸出口服务的,出口退税率的变动涉及出口商品的换汇成本和出口企业的经济效益,直接影响着外贸出口的经营成果,因此,研究出口退税率的变动取向应置于对外贸易的大环境、大背景下。首先分析当前的外贸出口形势及其变化趋势。据海关统计,1997年前三个季度我国外贸出口总值1289.3亿美元,与前年同期相比,增长24%。其中,一般贸易出口与加工贸易同步发展,一般贸易出口总值增长29.7%,加工贸易出口增长19.8%。这是近些年来外贸出口少有的好形势,并巨这种态势还将延续下去。笔者认为。促使今后一段时间内外贸出口的高增长态势,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