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8年 第6期
工作研究
增值税转型的难点与对策分析
上一篇 下一篇增值税自70年代末在我国开始引进、试点,经过十多年来的实践和探索,征纳双方增进了共识,增值税收入1997年占工商税收总收入的55.6%,占流转税总收入的67.5%。可以说,完善增值税对完善现行税制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完善增值税,热点问题主要有转型问题、征收范围问题、小规模纳税人问题、征管问题等几个方面。解决这些征纳双方都极为关心的热点问题主要面临两个难点:一是收入问题。增值税在工商税收总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太大,牵一发而动全身,稍许变动,都会影响一大块收入。二是操作问题。我国市场经济尚不发达,有些问题设计上头头是道,操作中却困难重重。正如增值税试点时用的实耗扣税法,理论上最符合增值税的基本原理,而实践中则复杂繁琐,不同的人常会得出不同的结果,终被放弃。完善增值税涉及的问题很多,笔者现仅就其中的转型问题,结合有关资料,做一些分析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