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8年 第8期 征收管理

关于武汉市治理企业欠税的情况与对策

刘勇 单位:湖北省武汉市国家税务局 上一篇 下一篇

企业欠税是当前税收工作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对此,国务院三令五申,国家税务总局多次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大力清理欠税,努力做到清理陈欠,避免新欠。武汉市和全国一样,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税收收入每年大幅度增长,但欠税也同时有所增加。为了有效治理企业欠税,近年来,把清理压缩企业欠税作为依法治税的一项重要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压老欠,防新欠,取得较好成效,实现了收入增长,欠税下降,特别是重点骨干税源实现了无欠税,保证了税收任务的完成。

一、当前企业欠税的情况和特点

近年来,武汉市治理企业欠税虽然取得明显成效,但目前增值税和消费税(以下简称“两税”)的欠缴情况仍然比较严重。截至1997年底,全市累计欠缴“两税”8.6亿元,占1997年“两税”收入的15.9%。在欠缴的“两税”中,增值税欠缴7.9亿元,占欠缴“两税”总额的91.9%,占1997年增值税收入的18.8%;消费税欠缴0.7亿元,占欠缴“两税”总额的8.1%,占1997年消费税收入的5.8%。特别是今年税收任务缺口较大,清理压缩欠税就显得尤为重要。而经过近年来的清欠,容易清缴的欠税已清缴入库,剩下的欠税清缴难度很大。为了进一步治理企业欠税,确保税收任务的完成,我们组织力量在全市范围内有针对性地选择了1329户增值税一般纳税入进行了欠税情况的专项调查。调查的这些企业1997年入库“两税”48.2亿元,占全市“两税”收入的89.2%;1997年底累计欠缴“两税”8.l亿元,占全市欠税总额的90.7%。从调查的情况看,企业欠税具有以下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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