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8年 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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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改税”研究要看重探索治本之策
上一篇 下一篇在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召开前夕,江泽民同志在安徽考察工作,就农业和农村问题做一些调查研究时指出要“改革和规范农村税费制度,探索减轻农民负担的治本之策”。这一重要指示,为深化“费改税”的研究指明了方向。
一、从清源入手才能根治乱收费顽症
费和税都是政府取得收入的形式,政府收费的存在,并不会必然导致乱收费的出现,政府收费在国外也存在,在我国计划经济时期也存在过,都没有发生乱收费问题。改革以来之所以会出现收费的泛滥,除了收费不规范这一表层原因外,是有其体制制度上的原因的。在研究和规范“费改税”中,如果不从造成乱收费的根源入手,只是就费论税,废除一批,改成税一批,规范保留一批,就会像割韭菜一样,割下一茬后,由于根还在,过后又会长出来。这一点已为多年来在城乡治理乱收费的实践经验所证明。应当说“费改税”之意不在“税”,而在祛除病根。造成乱收费的体制制度根源主要可归结为以下几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