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8年 第9期
业务技术
税务稽查卷宗的制作
上一篇 下一篇税务稽查卷宗(或税务稽查档案材料)是税务稽查全过程的文字记载,可综合地反映出税务稽查机构对某一纳税人实施税务稽查的内容和程序,对确保税务稽查依法进行有重要的意义。
下面我按照选案、稽查、审理、执行四个环节,谈一谈税务稽查卷宗的制作。
一、选案环节的卷宗材料
选案环节是确定税务稽查对象的重要环节,一般由稽查局(分局)选案科(股)负责。选案科(股)应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年度稽查规化,分季、按月逐步实施。已确定的稽查对象,均应建立稽查台账,跟踪考核稽查计划的执行情况。稽查对象的确定和案件来源:一是采用计算机选案分析系统进行筛选;二是采用人工选案的方法,即调阅征收分局的有关资料进行分析,按一定比例确定;三是受理群众举报案件;四是接受上级局交办的案件;五是涉及到主管税务机关有关人员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六是税务机关认为需要查处的其他案件。在制作稽查卷宗时,首先要填写稽查对象基本情况,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住址、法人代表、营业执照号码、税务登记证号、生产经营范围。财务状况、被查对象可能存在的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