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8年 第11期
本刊专稿
农业税与农民负担
上一篇 下一篇改革开放20年来,我国农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得到提高,12亿人的吃饭问题已经基本解决,农民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改善,这些变化无疑给我国国民经济注入了活力。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人口为9.1亿,占全国总人口的75%;从总体上看,农民收入水平还比较低,1997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大约是2090元,与城市居民人均纯收入相比还有很大差别。在农民的纯收入中,有一部分还要用来支付生产费用。因此,农民购买消费品的支出相对就很低。据统计,去年我国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消费品部分有近27000亿元,其中农民的购买力只有12000亿元左右,只占总额的43%。算起来,大概3个农民的购买力才相当于1个城市居民的购买力。与此同时,一些地区向农民乱收费。打白条的现象又十分严重。因此,减轻农民的负担,切实增加农民的收入,不仅对于农民的富裕有重要意义,还直接关系到农村市场的开拓,国内需求的扩大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