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9年 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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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和完善反避税机制探讨
上一篇 下一篇内容提要:国际避税与反避税一直是国内外税务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的热门话题,也是我国政府和税务机关关注的问题。本文主要探讨通过建立避税港税制和转让定价税制,来对付不同的避税行为问题。文章从建立避税港税制和转让定价税制的适应对象入手,讨论了对不同避税方式的具体调整方法、实施程序、操作方法等,这对于我国在内外资两套企业所得税法合并和重新立法时,制定符合我国国情且较健全和完善的反避税机制有重要意义。
我国1991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1993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对国际避税问题采取了相应的对策,制定了有关关联企业转让定价的专门条款,随后又制定了一些实施程序和操作办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总的来看,这些规定比较原则,在执行中难度较大。因此,应抓住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合并和重新立法的有利时机,研究建立一套符合我国国情、且较健全和完善的反避税机制。本文着重对建立避税港税制和建立、完善转让定价税收机制问题进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