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9年 第8期 小资料

1998年税收政策及管理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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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收政策方面

(一)为了平衡税负,促进公平竞争,从7月1日起,将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从6%降为4%。(二)根据运输费用中含税比重下降的实际情况,从7月1日起,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销售应税货物支付的运费的扣除率从10%降为7%。

(三)对于农业生产资料,校办企业,民政福利生产企业,经营肉、禽、蛋、水产品和蔬菜批发业务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农村信用社等,在增值税、营业税方面继续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

(四)为了鼓励投资,从1月1日起,对国家鼓励发展的国内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在规定的范围内,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五)陆续提高了纺织原料及其制品、纺织机械、煤炭、钢材、水泥、船舶、部分机电产品和轻工产品、铝、锌、铅的出口退税率。但这属于法定税率和实际征收率之内的调整,不能视为出口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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