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9年 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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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消费:税收调节之取向
上一篇 下一篇内容提要:通过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扩大内需,启动消费,在我国目前情况下,不能采取减税措施,因为无论是从减税的前提条件和减税的空间来看,既不存在,也不现实。但税收对启动消费应该是有所作为的,可以通过其调节作用,调整现行收入分配格局,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所形成的收入差异和消费水平差异,从而进一步提高社会需求总量。同时还可以在特定条件下采取特殊的税收政策,合理引导消费,刺激需求。
近几年来,我国物价持续走低,出现了通货紧缩,对整个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产生了许多不利影响。尽管中央政府多次采取了下调银行存贷款利率的措施,但物价下滑的趋势并没有得到有效控制。据国家公布的数字,1998年,全国商品零售价格总水平和居民消费价格在1997年涨幅分别比1996年回落5.3和5.5个百分点(1)的基础上,又分别比上年下降2.6%和0.8%(2)。今年1—4月,市场价格继续下降,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同期下降1.6%,商品零售价格下降3.1%(3)。而且呈下降趋势,消费需求仍然低迷(4)。一般说来,物价涨幅过高,导致通货膨胀会对经济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这方面的教训我们是记忆犹新的。但是,如果物价过低,需求不足,导致企业开工不足,效益下滑,减少就业机会,同样对经济发展不利。目前,国家正在通过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来扩大内需,启动消费,刺激需求,拉动经济的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