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9年 第12期
税制建设
我国税制改革中的若干问题研究
上一篇 下一篇1994年我国实行的税制改革取得了很大成功,无须赘述。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我国现代税制中存在的矛盾愈加充分地暴露出来,深化税制改革已成为十分重要和紧迫的课题,本文着重研究其中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我国税制的功能定位问题
对税制的功能进行定位,是税制改革中的一个基本问题,直接关系到税制改革的成效大小。众所周知,税制的功能主要是处理和解决国家与企业、个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然而,1994年的税制改革,很重要的一个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要有利于调动中央、地方两个积极性和加强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期望通过税制改革来处理好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把应由财政分配体制解决的问题,归于税制来解决。由于税制的功能发生错位,使得1994年实施的税制改革在现实 中势必面临两难抉择:一方面,要妥善处理国家与企业、个人的分配关系;另一方面,又要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由此,导致我国的税制改革严重受制于财政利益约束,在现实中发生变形。具体表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