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9年 第1期 毛阿敏偷逃税款已被追缴入库63.78万元纪言

毛阿敏偷逃税款已被追缴入库63.7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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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 据本刊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截至1998年11月底,税务机关已向毛阿敏及其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追缴税款63.78万元,处以罚款24万元、加收滞纳金15.57万元,以上三项共计103.35万元已缴入国库。

1989年曾因偷税被税务机关行政处罚过的歌唱演员毛阿敏,又因1994年至1996年再度偷税被税务机关立案查处。经税务机关调查证实:毛阿敏自1994年1月至1996年3月,在我国13个省演出的109场中,共获取收入471.11万元。在已完成调查和确认在有违法行为的65场演出中,少缴税款106.08万元。其中毛阿敏与8个扣缴义务人(即支付报酬的单位或个人,此案中为演出主办或承办单位,法律规定其有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共同偷税27.11万元;19个扣缴义务人偷税54.91万元;6个扣缴义务人不扣或少扣毛阿敏应纳税款24.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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