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9年 第2期 税务法规公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

1998年12月9日 国税发[1998]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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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税务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国家税务总局。

附件:1.税务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审批表(略)

2.税务违法案件举报领奖通知(格式)(略)

抄送: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政法委员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财政部,审计署,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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