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9年 第4期 钟税官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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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税官:

我公司于1997年7月投资30万元,对原营业部进行了改造装修。请问这笔装修投资是否应缴纳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重庆市丰都县某商业公司丰都县某商业公司:

你公司作为原营业部装饰装修工程的投资者,应该对这笔30万元的投资缴纳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以下简称投资方向调节税)。

这是因为,国税发[1996]191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规定:新建项目的装饰装修工程投资,无论是否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进行,一律按项目主体工程的适用税率,就其全部投资额计征投资方向调节税;原有建筑物进行的装饰装修工程投资,凡是投资额超过10万元以上,比照对更新改造项目投资征税的有关规定,计征投资方向调节税;装饰装修工程的投资者,为投资方向调节税的纳税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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