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9年 第5期 八面来风

私人房屋装修业税收亟需立法规范

郭惠 上一篇 下一篇

随着人口和住宅用房大规模增加,私人房屋装修业正逐渐成为深圳市新的税收增长点。据统计,该市每年用于家庭装修的费用大约在30140亿元,每年应征税款可达1.2亿元左右。但根据近期福田区地方税务局征收分局的调查,该地区近几年家庭装修业税收申报率趋向为零,税收流失非常严重。主要表现于:

一、纳税主体难以控管。目前承建私房装修的多数是个体装修队,由于他们流动性大,隐蔽性强,且私房装修工期较短,因此给税务机关控管带来了很大难度。

二、缺乏有效的税收征管手段。目前对建筑安装企业税收征管常用的“以票管税”办法对家庭装修业难以发挥作用。由于私房装修的多是家庭或个人,他们不需要发票入账,并且向装修队索要发票还会增加额外费用,因此税务机关在实际征管中无票可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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