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9年 第5期 税务法规公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

1999年3月2日 国税发[1999]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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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适应近年来增值税税收政策的调整和征管工作的需要,在广泛征求各地意见的基础上,本着便于纳税人履行纳税申报义务,有利于税务机关对纳税申报资料使用管理的原则,国家税务总局对现行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做了必要的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印发给你们,自1999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总局1995年印发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国税发[1999]196号)同时停止执行。各地在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向总局报告。

附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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