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0年 第11期 本刊专稿

中国增值税转型可行性实证分析(续二)

陆炜 杨震 单位: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上一篇 下一篇

四、增值税转型对政府收入影响的实证分析

我国增值税转型决策的困难主要在于财政的承受能力,只有在保证政府财政不受大的冲击的前提下,在增值税征管的现有范围内实现由“生产型”向“消费型”的平稳转型才有可行性。但是,我们试图从国民经济的宏观角度,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依据增值税转型新增抵扣数额、固定资产投资和gdp等宏观经济变量的时间变化序列,对我国增值税转型对政府收入的影响进行科学的实证分析,用确凿的数据说明我国增值税转型对政府收入的影响程度。

当前范围内的增值税转型研究的起点,首先是对增值税转型的税收政策的设想,本文分别提出针对固定资产存量和固定资产增量的税收政策,对固定资产增量提出不允许抵扣的具体税法条款(形成细则部分),以此为基础具体定量地计算增值税转型的实际税式支出金额。应当指出的是,我国的增值税转型肯定是2000年以后实施,而转型年份的增值税转型的实际税式支出金额的预测数据是决策所必需的。我们在研究中发现,gdp与增值税转型的实际税式支出金额是高度相关的,但是gdp和增值税转型的实际税式支出金额的时间序列模型是不符合线性规律的,这为我们预测研究提出了一个数理经济学难题。在数量经济学中使用最广泛和研究最成熟的是线性类模型,目前经济学界发布的模型研究成果95%以上是以线性类模型为研究工具的。在增值税转型的模型预测中,我们将使用代价昂贵、技术较复杂的非线性模型,并且使用大型工程用模型分析软件构建多个非线性模型,对gdp和实际税式支出金额独立进行预测,然后使用数理经济学的方法对这些预测数据进行综合,得出最终的gdp和实际税式支出金额的预测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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