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0年 第3期 钟税官热线

签署经济合同不要忘了税

撰稿:王化东 赵国君 上一篇 下一篇

  签署经济合同是经济生活中非常普遍的一件事,但现实中不是每个人都懂该怎样签经济合同。特别是有些经济合同还要涉及纳税事宜,签署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税法规定,否则,既因违反税法规定造成合同的无效,还要承担违法责任、受到税务机关查处,蒙受经济损失。

  例如:某企业(乙方)与某公司(甲方)签订了这样一份经济合同:甲方将土地使用权及房屋转让给乙方,价款500万元,由乙方一次性付清,乙方不负担任何因转让土地及房屋而发生的税费。从合同的内容来看,此项业务中涉及的纳税事宜与乙方无关,但是,按照国家税法有关规定,乙方应为契税纳税人。合同虽然写明乙方不承担相关税费,但此条款与现行税收政策不符,根据国家经济合同法规定,此合同为无效合同(经济合同的无效须经人民法院或经济合同仲裁机构裁定)。因此,税务机关对乙方补征契税25万元,并依法给予一定行政处罚。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