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0年 第3期
八面来风
住宅装修:你有发票吗?
上一篇 下一篇最近,浙江省衢州市国家税务局不少干部喜迁新居,与此同时,该局出台了这么一条规定:无论是装修还是自建房,对所购置的材料、家具、家电和其他物品以及支付的装修费用等,都应取得并保存好发票。工程完工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向市局监察室提供装修费用清单及相关发票,以供查验。
衢州国税局此举令人叫好。好在哪里?一是税务人员直接管理纳税人,手中握有一定执法权力,住宅装修是最容易发生滥用职权行为的时候。在这种情况下实行严格的装修报告制度,是保护税务干部不犯错误、保护纳税人权益不受侵犯的一个切实有效的“平安”之举;二是购物索取发票,对税务干部来说,是工作职责之一。税务机关不是总在向广大消费者宣传购物应索要发票吗,税务干部岂不应以身作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