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0年 第10期
业务之窗
防伪税控系统推广中的问题及建议
上一篇 下一篇为防范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偷骗税的不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从1994年下半年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在省级以下税务机关逐级组织实施了防伪税控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但随着该系统推行范围的扩大,一些具体问题变得越来越突出,已影响到系统的进一步推行。
一是认证工作量过大,及时性难以保证。按规定,纳税人取得的所有防伪税控专用发票必须经过认证方能抵扣税款。但一方面,随着实行税控的企业不断增多,税控发票数量大幅增长,税务部门的发票认证工作量呈现几何倍数增加;另一方面,由于认证扫描仪对发票的开具、保管要求过高,模糊、折皱的发票均不能扫描,有些发票须手工录入密文,影响认证速度。税务机关所配备的认证设备数量也不足。目前,城镇分局只有一套认证设备,一旦遇有“两卡”(金穗卡、ic卡)损坏等技术故障,即影响正常的认证工作。县以下税务分局尚未配备认证设备,全县企业均集中在县局办理认证,经常出现排队现象,企业对此意见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