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1年 第5期 税制建设

对增值税转型的几点逆向思考

陈晓 方保荣 单位:清华大学经管学院会计系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上一篇 下一篇

近年来,围绕增值税由目前的“生产型”转为“消费型”开展了很多讨论,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如有的认为,“生产型”增值税所存在的弊端影响了企业用于技术开发方面的资金投入,因而建议将其改为“消费型”增值税。其理由是,“消费型”增值税“消除了对资本品的重复征税问题,而且对其(指资金)投入提前补偿,有利于加速资本的周转,调动企业科技投入的积极性;有利于实现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对外资和先进技术更具有吸引力,最终达到提高我国企业整体技术创新能力的目的。”“从长远看,高科技、高附加值产品的发展将会为增值税带来几何级数的增长。”①(①参见赵恒《实现增值税转型,促进企业技术创新》(载《税务研究》1999年第12期)。)从表面看,这种论点很有道理,然而,如果仔细作些经济学的分析,我们将发现这类观点的假设前提值得进一步推敲。如果盲目转型,不但达不到转型拥护者所预期的结果,还可能造成一些严重的负面后果。以下是我们对增值税转型的几点逆向思考,供读者、尤其是政策研究制定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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