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1年 第7期
税收征管
当前“金税工程”建设中的几个问题
上一篇 下一篇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我国的增值税收入已占全国税收收入总额的50%左右,成为第一大税种,加强增值税的征收管理显得尤为重要。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偷骗税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税收秩序,影响了新税制的顺利实施。为此,搞好“金税工程”,是当前全国税务系统一项十分紧迫的重要任务。
一、“金税工程”试运行的初步效果
自2000年9月“金税工程”在江苏省无锡市、常州市和山东省潍坊市、滨州市试运行以来,试点地区先后完成了稽核系统的培训、设备的安装调试、应用软件的安装和升级工作,并按照规定及时进行了进、销项数据的采集、汇总、清分、稽核和传递工作,目前总体情况正常。试点地区及时对“金税工程”四个子系统(即防伪税控报税子系统、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增值税计算机稽核子系统和增值税协查子系统)提出了修改意见,系统已得到进一步的完善,为2001年7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金税工程”打下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