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1年 第11期
税制建设
建立我国社会保障税制的相关问题
上一篇 下一篇一、我国现行社会保障资金筹集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社会保障筹资的覆盖面窄
按照现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但从社会保险费征收的实际情况看,目前还仅限于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中方职工、股份制企业职工、个体私营劳动者大多尚未纳入保障和征缴的范围,且社会保险待遇也因企业所有制形式不同而有所差别,这不利于劳动力的合理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