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1年 第6期 税务法规公报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石油石化集团所属加油站安装税控装置问题的补充通知

2001年3月16日 国税函〔2001〕1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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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了做好石油、石化集团所属加油站安装税控装置的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下发了《关于石油、石化集团所属加油站安装税控装置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59号)。考虑到石油、石化集团将加快实施所属加油站ic卡缴费系统工程的实际情况,以及解决税控装置与ic卡缴费系统的兼容问题,有利于两大集团改进行业管理,增强竞争力,同时也有利于加强税收征管,在总结前阶段安装税控装置经验基础上,现就石油、石化集团所属加油站安装税控装置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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