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1年 第9期 综合

理顺岗位职责 激发人员活力

刘宜 孟千 上一篇 下一篇

深化机构、人事制度改革既是党中央、国务院机构、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也是征管改革职能转换的客观需要,是大势所趋、形势所迫。

青岛市国税系统自建立以来,最鲜明的特征就是不断地改革和创新,青岛国税人在锐意进取中练就了善于用敏锐的眼光抓住机遇的本领。面对新一轮征管改革,他们很清楚地认识到:税收征管改革是长期的、系统的、复杂的,无论是建立“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税收征管模式为主要内容的征管改革,还是建立以“集中征收、分类管理、一级稽查”为主要内容的征管改革,征管改革办法的实施,只有靠高素质的人才在科学设定的机构中去完成。随着征管改革,必定要推出相应的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否则,征管改革将失去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力支持。为此,青岛市国税局在这一轮改革中“三箭齐发”,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同征管改革一道,捆绑式同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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