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1年 第10期 综合

美国:税务机关执法的三种监督机制

本刊驻华盛顿特邀撰稿人 李正信 上一篇 下一篇

美国人一生和税收有着不解之缘:小孩买冰激凌、巧克力要缴零售税,结婚后要缴“结婚惩罚税”,甚至死后还要缴纳遗产税,更不用说年年少不了的个人所得税、房地产税等。美国究竟有多少种税,恐怕能说清楚的人不多。

美国税务机关主要分三个层次:联邦、州和地方。数不清的税种和层次繁多的税务机构,必然会使纳税人和税务机关之间产生各种摩擦,税务机关要强制征税,纳税人要保护自己的权利,因而形成了对税务机关的三种监督机制。

最有效的机制是广大纳税人的监督作用。美国的税法虽然详细到了烦琐的地步,但透明度非常高。任何人很容易就可以在图书馆、网络上查到自己想了解的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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