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1年 第10期 税务法规公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各部门机关服务中心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2001年7月24日 财税 [2001] 1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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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支持中央各部门机关后勤体制的改革,经国务院批准,现对中央各部门机关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机关服务中心)体制改革后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机关服务中心为机关内部提供的后勤保障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在2005年12月31日之前暂免征收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

二、对机关服务中心为机关以外提供服务取得的收入,应依照国家统一规定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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