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2年 第2期 论坛

税收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现状

刘丽坚 上一篇 下一篇

目前,我国直接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税种比较少,主要是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和车船税等财产行为税,尚未形成一个系统的个人收入调节税体系。房产税,因我国鼓励个人购房,对个人自用房产给予了免税优惠照顾;车船税,因我国拥有私人车船的个人较少,征税面小。所以我国当前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税种主要是个人所得税。1980年,我国个人所得税只征收16万元;2000年收入激增至660.35亿元,20年的时间,增长了41万多倍,累计组织收入2234亿元。个人所得税收入增长迅猛,在部分地区已跃居地方工商税收的第2位,成为了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一、个人所得税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现状分析

(一)从个人所得税分项目构成分析

截至2000年底,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已由主要对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等个人劳动所得征税,转为主要对个人劳动所得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资本所得征税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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