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农业税收工作应着重搞好“三个结合”
上一篇 下一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指出:“理论联系实际,是党一贯坚持的马克思主义学风,是党具有旺盛创造力的关键所在。大力弘扬这一学风,提高全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是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全党同志必须联系实际刻苦学习,做到理论与实际、学习与运用、言论与行动相统一,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结合我国农业税收的情况,笔者认为,做好农业税收工作应着重搞好“三个结合”:
一、适应先进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把宏观调控与加强税收征管相结合,实现经济和农业税收的同步协调发展
税收作为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手段,具有调控宏观经济、参与社会分配的职能,尤其是在我国全面进入建设小康社会、各行各业正在经历改革发展的新的历史时期,税收的调控作用将对先进生产力的发展产生举足轻重的影响。我们应该有意识地把充分发挥税收的调控作用与加强税收的征收管理结合起来,实现经济与税收的同步协调发展。就农业税收而言,一是要通过税收的调控,促进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运用政策扶持和政策抑制双重手段,鼓励农民由传统农业向高效农业转变,在不断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的同时优化农业税源结构。二是要通过税收的调控,促进农村市场的建立发育和发展繁荣。鼓励农产品走进大市场,开展公平竞争,在不断实现农业资源合理配置的同时,实现税源的合理配置。三是要通过税收的调控,促进农村分配关系的调整,本着公平税负、缩小差距、防止分化的原则,合理确定和运用税制要素,保证社会分配的公允,使农民在增产的同时实现增收,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四是要科学征管,提高税收效率。要正确处理好“应收”和“尽收”的关系,在依法科学界定“应收”的前提下,努力做到“尽收”。要加快提高农业税收征管的信息化水平,努力改善农业税收信息不灵、税源不清、规范性不强的状况,提高工作效率。这些都是农业税收工作适应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的重要内容,必须站在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发展需要的高度,进行积极的探索和实践,不断促进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