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2年 第4期 调查报告

从福建省看经济结构调整对税收的影响

——兼谈促进经济结构优化的税收激励机制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课题组 李林木 何荔春 李晖 李林木 陈荣 何荔春 魏润水 王明茂 张金水 王明茂 张金水 李晖 李林木 陈荣 何荔春 魏润水 上一篇 下一篇

一、福建省经济结构变化对税收影响的实证分析

从福建省来看,“九五”期间经济结构的变化对税收收入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对税收的影响

福建省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在gdp中所占的比重,“八五”末年(1995年)分别为21.7%、42.4%和35.9%;到2000年,三次产业的比重分别是16.3%、43.6%和40.1%。可见,经过“九五”期间的调整,全省第一产业比重下降较大,第三产业比重上升较快,而第二产业比重升幅很小(5年仅上升1.2个百分点)。若再将福建省产业结构与其他沿海省市相比(见表1),不难发现,“九五”时期福建省第一产业所占比重虽然下降较多,但在沿海各省市中仍是最高的,并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第二产业和其中的工业增加值比重各为43.6%和37.5%,分别比全国平均水平低7.3个百分点和6.8个百分点,这表明福建省工业化进程较慢。而从各产业对税收的贡献程度看,第二产业对税收的贡献率最大,第三产业次之,第一产业的税收贡献率最小。据1997年福建省税源普查资料显示,全省三次产业提供的税收贡献率分别是6.5%、58.3%和35.2%。可以看出,第一产业比重偏高,而工业占主导地位的第二产业比重偏低,这种产业布局从根本上决定了福建省宏观税负水平偏低,全省gdp税收贡献率虽然由1995年的7.9%上升为2000年的10.1%,但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4个百分点。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