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2年 第5期
税收征管
从征管理念的更新到征管模式的优化
上一篇 下一篇一、征管理念在征管实践中的体现
回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税收征管的实践,特别是我国税收征管法制建设的历程,可以粗略地描画出我国税收征管理念的更新轨迹。
第一阶段: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1986年。税收征管体系还没有真正地建立,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没有以统一的法律、法规确定下来,为纳税人服务、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没有法律、法规作保证,税务机关强调的是生产观念和政策观念,努力促进企业发展生产,鼓励协助企业搞活流通,体现了与该阶段相适应的“服务”的税收征管理念。
这一阶段税务机关虽然没有明确税收服务这一提法,但帮助企业发展生产却成为税务机关一项工作内容。这也可以看作是一种税收服务的表现形式。这一阶段税收服务体系不完整,带有盲目性和局限性,没有真正体现“服务”的征管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