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2年 第10期
论坛
必须对现有农业税制进行根本性变革
上一篇 下一篇农村税费改革整体思路:一是总体负担减轻;二是将各种负担集中到相对规范的农业税上。其核心是将原收费项目归并到农业税中征收,所以许多人根据这一特点将这次改革称为农村费改税。而这次改革对农业税制也进行了一定的调整,解决了长期以来存在的一些问题,但总的说来,农业税制没有进行根本变革,一些长期存在的问题在现有农业税收制度框架内难以得到根本解决。只有对农业税制进行根本性变革,才能使农村税费改革得以顺利推进。
一、现行农业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计税土地面积不实
为解决以往普遍存在的有税无地和有地无税的现象,这次改革中以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作为基础,根据土地的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调整,但实际操作中却往往走样。首先,作为基础的第二轮土地承包面积本身存在大量不合理因素。比如许多地方计算承包土地面积时,为平衡村民之间的利益关系,将地力不同的土地折算成标亩(标准产量的土地),有的1亩多折合1亩,有的0.9亩甚至更少的面积折1亩,造成承包面积不实。其次,第二轮承包时,出于稳定的考虑,有的婚丧嫁娶、添丁进口的人员增减和基建占地、水冲沙压、开垦荒地等土地增减因素没有考虑,而是在第一轮承包的基础上进行延包,动账不动地。许多地方二轮承包土地面积与实际土地面积的差距,比现在计税土地面积与实际土地面积差距还大。第三,出于回避矛盾的心理状态,“根据计税土地面积的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调整”这一规定,在实际执行中往往容易落空。第四,以第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为基础,主要是考虑到承包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但实际上单方面停止履行合同、调整土地的事屡见不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