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2年 第11期
综合
以贯彻新征管法实施细则为契机着力构建现代税收征管新格局
上一篇 下一篇本刊讯2002年9月7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新征管法实施细则)以国务院第362号令颁布,于2002年10月15日实施。这是继2001年颁布实施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新征管法)以后,我国税收征管法制建设史上的又一个重要的里程碑。为学习、宣传、贯彻好新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9月24日~26日,国家税务总局在广州召开了全国税务系统贯彻新征管法实施细则工作会议。国家税务总局总会计师宋兰在讲话中强调:要以贯彻新征管法实施细则为契机,大力推进征管改革,进一步加强征收管理,努力构建法规系统化、管理规范化、手段信息化和服务最优化的现代税收征管工作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