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2年 第12期
局长论坛
关于税收诚信体系建立的断想
上一篇 下一篇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税务机关管理力度的逐步加大,管理手段的日趋先进,税收执法环境得到了明显的改善,依法治税的意识逐步深入人心。但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各级政府对税款的使用缺乏明细表和透明度,纳税人难以对政府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纳税人的地位还得不到充分的体现和尊重,政府与纳税人之间双向的诚信体系尚未建立。这种双向诚信体系的缺失,原因之一就是双向的信息不对称和未来涉税信息的不确定性。本文将以信息经济学的有关理论为基础,探求税收诚信体系的建立问题。
一、税收诚信的基础理论分析
诚信,从字面上解释分为两层含义即诚实和守信,我国一般将诚信纳入道德范畴进行研究和分析,孔子说过“言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但现代信息经济学从信息资源的不对称角度出发,认为诚信缺失更多的是由于制度安排的问题,根治的关键在于制度的设计和约束。如研究表明:美国、西欧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纳税人,他们在自己的国家偷逃税行为很少,但在我国,他们偷逃税的行为就大大增加,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我国的税收环境和制度缺乏强有力的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