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3年 第4期 工作探索

企业所得税分享体制改革后的问题

刘宗凡 上一篇 下一篇

企业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以来,各级税务机关为确保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的顺利推行,加强所得税新增税源管理,防止漏征漏管,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然而,由于企业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牵涉面广、实行时间较短、税务机关管理基础薄弱等原因,在分享体制改革后企业所得税征管上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当前企业所得税税收征收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重视不够

我国现阶段实行的是以商品税为主体的复合税制,强化以增值税为核心的间接税的主体功能,加之所得税收入比重在整个工商税收中所占份额较小,收入规模仍远远不及增值税收入的规模,致使不少税务机关的所得税管理工作出现“摆不上位置、列不上议程”的现象,不少领导对所得税管理工作没有给以足够的重视,从而客观上影响了所得税管理工作的开展,也非常不利于提高基层税务机关对所得税新增税源管理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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