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3年 第8期
税收法治
税收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上一篇 下一篇据统计,2001年全国税收执法检查共查出与国家税法不符的涉税文件1365份,查处违反税收制度的违纪金额19.9亿元;税收专项检查共查补收入162.3亿元,其中,查补个人所得税14.2亿元。2001年河南省地方税收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查出违规文件10份、违规违法行为138起,查处违反税收制度的违纪金额1410万元;税收专项检查共查补收入5.65亿元,其中,查补个人所得税9500多万元。本文根据河南省地方税务局税收法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一些分析。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擅自立法与立法缺陷并存。目前我国税收立法存在的问题较为突出。如,地方政府通过擅自“立法”获取额外的税收利益优惠,或借以招商引资,不仅侵蚀了税基,而且给税收的实际征管带来困难。自定政策现象县乡两级较为严重。这些问题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随着经济活动的日益多样化,高度集中的税收立法权难以适应,既形成税收立法的真空和缺陷,又限制了地方政府灵活自主调节地方经济的能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