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3年 第12期
局长专栏
实现西部优势转化的税收政策
上一篇 下一篇实施西部开发战略,是实现我国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步骤。经验告诉我们,要实现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必须要发挥西部地区的比较优势。西部地区的优势是资源,因此实施西部开发战略就是要以“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为突破口,实现西部地区科技、经济、社会、环境的整体协调发展。因此,探索在西部开发中运用税收政策实现优势转化的理论及对策,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优势转化中税收政策的总体取向与设想
到目前为止,国家在西部大开发中涉及税收政策的主要文件有《国务院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00]33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02号),这些文件为税务部门参与西部开发提供了政策依据。但是总的来看,这些政策规定,特别是税收优惠规定,基本上是改革开放初期和现在仍在东部实施的政策。虽然目前这些优惠政策对西部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这只等于和东部享受的待遇拉平,力度仍显不够,有必要进行充实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