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3年 第4期
税务法规公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规程》的通知
上一篇 下一篇2003年2月8日国税发[2003]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管理,在总结近几年汇算清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规程》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规程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税务机关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工作,提高汇算清缴工作质量,制定本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