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3年 第5期
局长论坛
社会保险费征管的问题及对策
上一篇 下一篇从2000年11月1日起,海南省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稽查等工作移交地税部门负责。两年多来,海南省地方税务局积极探索社会保险费征管的新路子、新模式,加强与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了社会保险费征收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2001年,全省各级地税机关共征收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四项保险费128996万元,比上年增收23260万元,增长22%;2002年,共征收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保险费17753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21427万元,增长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