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3年 第7期
综合
鼓励再就业税收政策如何完善?
上一篇 下一篇众所周知,就业不仅具有经济意义,而且具有很强的社会意义。劳动者在为社会提供商品和服务获得劳动报酬的同时,又因能够成为社会经济活动的参与者,满足了获得社会承认和自尊的精神需要。因此,各国政府对于就业问题都给予了高度的重视。1995年在联合国举办的世界社会发展首脑会议上,各国首脑共同达成的《哥本哈根宣言》中明确指出:“我们承诺将促进充分就业的目标作为经济和社会政策的一个基本优先目标,并使所有劳动者通过自由选择的生产性的就业,获得有保障的、可持续的生活手段。”《哥本哈根宣言》还建议,各国政府应该实行“能够最大限度地促进创造就业机会的经济增长模式”。这里我们看到,解决就业问题是政府宏观经济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发展模式选择的大是大非。而要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当前及今后的就业问题,就要根据我国的国情,选择有利于促进就业的经济增长模式。税收以及其他再就业鼓励政策也都应围绕这一原则来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