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3年 第9期 综合

私企纳税期待透明

本刊记者 石华 上一篇 下一篇

据统计,2003年上半年全国平均税收负担率为6.58%,国有中央企业税收负担率(实际入库的税收数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为8.06%,国有地方企业的税收负担率为6.09%,私营企业为5.67%。记者从对某市场个体工商业户税收负担的调查中了解到,这个市场内的个体批发商户的税收负担大都达到了销售毛收入的8%。农民负担的农业税税率为15.5%,农村税费改革后的税率最高为7%。记者在对某地农民税费负担所做的调查中发现,50户调查对象平均每家每年赤字912.02元,即使如此,每年每亩依然要缴纳61.35元的农业税。相对而言,私营企业的税收负担相对较轻。

富豪纳税的迷思

经过20多年的发展壮大,我国的私营经济从被视为必须割掉的“资本主义尾巴”,变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翻天覆地的变化,形成了一个全新的社会阶层,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富豪阶层。他们靠艰苦创业,成为国家改革开放的受益者,在增加社会就业、促进社会发展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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