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3年 第11期
税务法规公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2003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上一篇 下一篇2003年7月3日国税函[2003]7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及所属联通新时空移动通信有限公司2003年在京汇总缴纳所得税的请示》(中国联通计财字[2003]156号),为支持该集团公司的进一步发展,现将该集团公司2003年度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通知如下:
一、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及所属分公司、联通新时空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在2003年度由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在北京市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