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4年 第1期
本刊特稿
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 稳步推进税收制度改革
下一篇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国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决定》不仅明确提出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任务、指导思想和原则,也提出了分步实施税收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
一、进一步深化税收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从1978年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实行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到1992年党的十四大确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 再到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任务、指导思想和原则,我国改革开放已经走过了25个年头。25年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取得了重大的进展,成功地实现了由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本转变,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已经确立,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对外开放格局基本形成,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社会生产力获得极大解放,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实践证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是成功的,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