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4年 第11期 工作探索

完善税收优惠政策和管理机制的思考

许可 吴强胜 何夏军 单位:江苏省如皋市国家税务局 上一篇 下一篇

一、提高税收优惠的法律级次和地位,实现税收优惠的法治化

与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相比,目前我国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以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主,与此同时,配合国家一定时期发展的需要,临时制定规范性文件和国家税务总局的解释、补充通知等。这种过于分散、立法层次低、附带性质强的税收优惠政策,不能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加入wto的要求,亟待重新整合和统一。应将分散的税收优惠措施整理集中,制定并完善专门的税收优惠法律,增强税收优惠的法律效力,维护税法的尊严,避免对税收优惠政策滥用和人为变更现象的发生。政府应确定合理的税收优惠政策制定原则,遵循同等鼓励、依法支持、适度支持的原则,通盘考虑,全面修订,早日实现税收优惠的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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